寧陵縣人民政府
關于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第八督察組交辦案件辦理結果的報告
(D411400000000201912100008)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0日,接到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第八督察組舉報材料交辦單(第十五批D411400000000201912100008)后,我縣高度重視,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立即作出批示,責令有關單位組成聯合調查組,對該問題進行認真調查處理?,F將調查處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群眾反映情況
寧陵縣黃河路與華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億豐肥業有限公司和嘉施利肥業寧陵有限公司,工業大道與張弓路交叉口東南角金豪紡織廠。這三家廠的情況都是企業內部設施無法使用,污水直接排到市政管網,水污染嚴重。
二、調查核實情況
經調查,反映問題部分屬實。三家企業分別是:
1.億豐肥業(寧陵)有限公司,法人:王軍,位于產業集聚區黃河路西側,年產20萬噸復混肥,環保手續齊全。每半年委托三方檢測公司自行監測一次廢氣,經檢測排放達標。
2.嘉施利肥業(寧陵)有限公司,法人:柏萬文,位于產業集聚區黃河路東側,年產80萬噸復合肥,環保手續齊全。每季度委托三方檢測公司自行監測一次廢氣,經檢測排放達標。
3.金豪紡織有限公司,法人:趙金伴,位于張弓北路東側,主要從事棉紗、棉布、化纖、廢棉的加工、銷售,環保手續齊全。每半年委托三方檢測公司自行監測一次廢氣,經檢測排放達標。
經現場核查發現:三家企業生產工藝中無廢水排放,主要廢水來自職工生活用水,經化糞池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網進入寧陵縣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
三、整改處理情況
寧陵縣政府將責成寧陵縣產業集聚區管委會 、縣環保局,加大對三家企業的監管力度,確保其符合污染物排放環保要求。
四、責任追究情況
無。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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